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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5 滕彪文集:七届北京律协交出的民主答卷!在通往民主的大潮中,律师作为文明职业代表,理应走在全社会前面。然而七届北京律协理事会却逆历史潮流而动,交出了相反的答卷。 2009年2月5日,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此前,七届律协公布了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不少会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中肯意见。可是,七届律协理事会对此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还是按照既定思路一意孤行。这样的选举制度,无法保证会员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给暗箱操作留下了极大空间,作为法律人,北京律协的29名理事用白纸黑字给自己的历史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 协会属于社团自治组织,与人大代表选举重要性无法相提并论。七届律协完全可以制订更民主、更能充分反映会员意志、程序更严谨的选举制度,为推进中国民主进步作出榜样。然而,事与愿违。人大的选举制度不完善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可北京律协的选举办法更是不公正到了荒唐的程度。 有比较才有鉴别,让我们把人大代表和律协的选举办法作个对照,用事实来说话。 一、律协剥夺了会员的被选举权 律协选举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应由本人自荐、并经律师事务所或组织推荐产生。”按这条规定,会员的被选举权,实际上已经被“律师事务所或组织”剥夺,因为没有他们的推荐,就不可能成为代表候选人。请问制订这条规则的依据是什么? 北京律师协会章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会员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团体会员要为个人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条件。规定只字未提会员的被选举权需要“并经律师事务所或组织推荐产生”,而是明确律师事务所只应为律师会员履行选举和被选举权提供方便,根本没有权力决定律师会员能不能成为代表候选人。这个并不能令全体会员满意的章程,是2008年12月20日经七届律协理事会通过的。怎么刚刚过去一个多月,制订者就变卦了呢? 让我们对比一下人大代表选举法,该法在第二十九条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的候选人都不需要“并经所在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七届律协有什么理由增加这一条呢? 二、律协剥夺了会员的知情权 律师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律师各自为战,平时难以集中。有些律师即使在一个所,由于平时缺少沟通,并不一定了解个人的政治主张。 选举代表的目的是为了让代表反映自己的意志,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候选人与会员没有必要的充分的交流,不知道候选人基本情况,不了解候选人的一贯主张,不听听候选人为大家做出什么承诺,以及用什么保证承诺的兑现,怎么可能选出自己满意代表? 为此人大代表选举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按说,这个这两个“可以”的规定,并不光彩,应当是“必须”。不敢和选民见面的代表怎么可能代表选民? 然而,七届律协选举办法,居然连“可以”二字都不敢用。他们也许从来没想过让会员了解代表候选人,也没想过让代表竞选产生。因此,其选举办法根本没有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之规定。 为了选民更好地了解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选举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而七届律协的选举办法第十七条却规定,“候选人产生后,选区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3个工作日以前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简历。”推出候选人到选举只有短短三天时间!,可以说,会员与代表候选人之间根本没有交流机会。 三、律协选举缺少公正程序 一般来说,公正的选举要明确起码的几条原则。一是选举人要有保密的写票环境;二是要有无利益相关的人监督投票过程;三是公开计票、唱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可是七届律协的选举办法对这些起码常识只字不提,给操纵选举和选举舞弊留下了空间。 人大代表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七届律协的选举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律师在选举期间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候选人以外的本所律师代为投票,”然而却没有标明具体数量,也就是说,按此办法,一个人替三十个人投票也不违规。 人大代表选举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七届律协的选举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代表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律师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请注意,这个选举办法刻意回避了“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而是用“参加投票的律师过半数始得当选”。也就是说,七届律协根本不考虑有多少会员到场,他们是否能达到规定半数以上条件。 四、律协剥夺了会员的选举权 人大代表选举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还有一层意思,就是选举结果当场产生,获得多数的候选人即成为人大代表。而七届律协的选举规定则不然,他们在第二十三条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应在收到各选区选举结果后,7日内依据代表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协会网站向全市律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也就是说,会员的投票结果并不是最终结果,能不能算数,要由律协最后说了算。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七届北京律协哪里是在依法搞民主选举,分明是玩弄权术,通过选举办法设置的一道道障碍,将会员的权利化为乌有,达到操纵协会权力的目的。 对于北京律协全体会员来说,大家最重要的权利就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七届北京律协用自己制订的选举办法,把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上剥夺了。 按照无权利不交费、无代表不交费的原则,如果北京律协不修改现行选举办法,广大会员就有权不缴纳会费。 另外,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的回函,七届律协违反社团管理办法,属于自我授权,擅自延期,处于不合法运行状态。这样的组织是否有权力制定章程、出台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律师协会都需要质疑。 因此,我们将向北京市民政局及更高机构反映七届北京律协的严重问题,直到提出法律诉讼,以确保律师会员权利得到公平公正的落实。 最后,我们要敬告北京律协理事会成员:你们给两万多名北京律师制订的不公正选举办法是对协会不负责,对广大会员不负责,对律师职业不负责,也是对你们自己不负责。历史会无情地,公正地记录每个人的行为。 请各位理事们记住: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你们的权力是有限的、暂时的,民主法治、公平公正才是人类的永恒。不顾良知,不讲原则,屈从权势,虽然能得益于一时,苟且于一时,必定会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 推动北京律协直选律师 2009年2月9日 2009/1/17 布什总统的告别演说20090115 各位公民:八年来,我有幸担任你们的总统。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是一段意义重大的时期——一个时间分界点。今晚,我怀着一颗感谢的心,请求一个最后的机会,就我们一起走过的旅程以及国家的未来,与诸位分享一些想法。 2008/12/18 2008年中国教师罢课潮近期,中国国内各地公办教师纷纷展开罢课活动,仅民生观察工作室披露的就有湖南省隆回县、邵阳县、邵东县、新邵县,湖北省随州市以及湖北省武汉市退休教师的集体请愿活动。我们近期从网上查询到一份中国教师罢课活动统计表(附后),该统计表显示,仅在 这次罢课活动,从参与人数、波及的范围、持续时间、产生的影响来看,其规模都是全国性的,为近年来所少见的。如在湖南省娄底市,从2008年12月9 就在我们今天撰写这份声明书时,重庆市下辖的江津、黔江、合川、綦江、垫江、酉阳等各区县数万教师又正在纷纷举行罢课,黔江2000教师还到政府广场抗议。 二零零八年教师罢课潮的出现,凸显教师权益被严重侵犯的事实。我们注意到这次罢课潮, 主要是因为本应发放给教师们的各种津贴、补贴,多年来被挪用、挤占、克扣造成的。同时,按政策,教师们应享受的如绩效工资、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等各种待遇也被剥夺。如在湖南省隆回县,近 《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可现实是,原本教师与公务员的工资差距就较大。从去年开始,全国各地公务员以发放生活补贴、阳光工资等名义,年均加薪一万多元,有的地区甚至更高,但教师们却未获加薪或只加了很小一部分。与此同时,公务员们还享受着"下村补助"、" 民生观察注意到,各地教师用罢课、上访、请愿等方式进行维权抗争时,他们的行动都是理性、和平、非暴力的。如罢课,老师主动采取了软罢课的方式,许多老师在罢课期间还到了教室,安排学生自习。少部分到政府请愿的教师,大家也都是在用和平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很显然,中国各地教师上述行动是完全符合中国现行法律。 但是,面对老师们的正当诉求,我们非常遗憾地注意到,各地政府并未认真对待老师们的诉求,许多地方政府采取了推、拖、骗、哄的惯用手段。现在正在罢课的重庆数万教师的处境就能说明问题。重庆教师在此前大规模罢课后,当地教师只被每月加薪一、二百元,并且只加 更应该受到谴责的是,面对老师们的合法和平维权抗争行动,政府仍然采取惯用的思维方式和打压手段。他们把老师们的行动看到是威胁了社会的稳定,把罢课教师看到是不稳定分子和肇事者。正是在这一传统的统治思维方式下,各地罢课、上访老师均遭到打压。在湖北随随州市,该市三里岗镇几名教师被认为是随州教师罢课的组织者,他们每月被扣除数百元的工资,三年内取消晋级资格;湖南省隆回县教师本月初罢课时,该县刘老师于 我们认为,正是中国不合理的教育体制,尤其是教育投入体制,造成了今天中国的教师问题。中国政府在《教育发展纲要》等文件中多次声称教育投入要达到GDP的4% 我们认为,教师们教书育人,他们有理由获得体面的生活,他们有现由获得与他们劳动相一致的收入与报酬。教师从来不是一个待遇优厚的职业,他们有获得基本体面但绝不优越的经济地位,有与受到官方、民间一致尊重的权利。 我们认为,教师目前的低收入,与不断上涨的物价,与公务员等群体收入差距的拉大的事实,说明教师的社会地位仍未完全摆脱 鉴于上述种种情况,民生观察呼吁并要求中国各级政府,正视教师的合理诉求,停止打压教师们的维权行动,遵守法律,维护人权。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12-16 附网上的中国教师罢课活动统计表: 2008.12.09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教师罢课 2008.12.09湖南省涟源市2000多教师罢课 2008.12.09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中小学教师自发请病假一天 2008.12.09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教师集体到政府提交请愿书及抗议书 2008.12.09湖北省枝江教师罢课 2008.12.08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教师罢课 2008.12.05湖南省新邵教师罢课 2008.12.01湖南省邵东县3000教师大罢课 2008.12.01-3湖南省隆回县教师教师大罢课 2008.11.27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教师罢课 2008.11.26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教师罢课 2008.11.24陕西省宁强县数百教师上访 2008.11.24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教师罢课 2008.11.20江苏泰州泰兴部分学校罢课。 2008.11.18号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先市中学、大桥学校、佛宝学校等罢课 2008.11.17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教师大罢课 2008.11.17广西自治区钦州市某幼儿园教师罢课 2008.11.13重庆市永川区退休教师上访 2008.11.13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教师罢课 2008.11.12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500余名教师上访 2008.11.12湖北省潜江教师大罢课 2008.11.11湖北省潜江周矶中学罢课 2008.11.10重庆市永川区退休教师上访 2008.11.10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罢课 2008.11.10陕西省安塞县教师罢课 2008.11.06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教师大罢课 2008.11.04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教师大罢课 2008.11.03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教师大罢课 2008.11.0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数百教师上访 2008.11.03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教师罢课 2008.11.01重庆市永川区退休教师上访 2008.11.01重庆市綦江县教师千人签名 2008.10月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机投中学罢课 2008.10.月份成都市武侯区也有学校罢课 2008.10.XX山东省新泰市青云办事处教师罢课 2008.10.28重庆市江津区部分学校罢课 2008.10.28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的老师罢课 2008.10.27左右重庆市荣昌县小规模罢课 2008.10.27重庆市万州区部分学校罢课 2008.10.27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部分乡镇中学老师罢课 2008.10.24重庆市江津区退休教师上书请愿 2008.10.23重庆市綦江县教师大罢课 2008.10.23重庆市大足县小规模罢课 2008.10.23重庆市璧山县小规模罢课 2008.10.2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部分学校罢课 2008.10.22重庆市长寿区教师大罢课 2008.10.21旬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教师罢课 2008.10.21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决山初中全校罢课 2008.10.17重庆市永川区教师全体大罢课 2008.10.15四川省绵竹大规模教师罢课 2008.10.13四川省什邡大规模教师罢课 2008.10.13四川省华蓥大规模老师罢课 2008.10.09四川省资中县大规模老师罢课 2008.10.09四川省广安区老师罢课 2008.10.08重庆市铜梁县教师"非正常上访事件" 2008.10.07辽宁省大连长兴岛教师罢课 2008.10.06邛崃大规模老师罢课 2008.09.23四川省郫县大规模老师罢课 2008.05.08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浦南镇教师罢课 2008.04月 舞钢集团一高老师罢课 2008.04.25安徽省阜南县数百位高中教师大罢课 2008.04.18广东省南海九江城区中心幼儿园40多名老师罢课 2008.04.16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无编教师罢课 2008.03.04深圳市22公办幼儿园集体罢课 2008.03.04广东云浮市区学校大罢课 2008.03.04广东省惠州市教师罢课 2008.03.03江苏省徐州市撷秀中学老师全体在学校操场静坐罢课 2008.01.15湖南省重点中学隆回一中全体教职工罢课 2008.01.09辽宁省辽河油田教师罢课 2008.01.04湖北宜城城关中学等教师罢课 2007年底 四川省攀枝花老师罢课 2007.XX.XX四川省射洪县教师罢课 2007.12.24湖北省随州市教师罢课 2007.12.10内蒙古乌海市1、2、4中教师罢课 2007.11-12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教师大罢课 2007.11-12月重庆市江北区教师大罢课 2007.11-12月重庆市巴南区教师大罢课 2007.11.27重庆市丰都县教师罢课 2007.11.26重庆市渝北区教师大罢课 2007.11.26重庆市巴南区教师大罢课 2007.11.24吉林省德惠市万名教师罢课 2007.11.19贵阳市南明区都市路小学多名教师罢课 2007.04.09甘肃省白银公司3000教师集体罢课, 2007.04.03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的教师罢课 2007.04.02山西省霍州市煤电集团公司教师罢课 2007.04.02广东省英德市教师罢课 2007.03.30吉林省扶余县教师罢课 2007.03. 下旬,重庆市秀山县教师罢课 2007.01.26泰安市岱岳区全体教师全罢课 2007.01.01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教师静坐 2006.12.11山西省太原化工集团下属5所学校500余名教师罢课 2006.09月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县教师集体罢教事件 2006.09.10翔安一中初中部教师集体罢课 2006.06.13南昌市迎宾大道象湖实验学校 2006.05.22四川省金堂县300多教师罢课 2006.05.22山东省滕州市22中等教师罢课 2006.04.XX西藏日喀则一县中学内地老师集体罢课 2006.04.17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煤公司直属中学罢课 2005.08 月马鞍山、宣城教师罢课 张家界永定区教师也罢课了半天 2008/12/15 《七七宪章》前言 一.什麽是《七七宪章》? 二.《七七宪章》产生的背景是什麽? 三.《七七宪章》的影响和意义何在? 四.《七七宪章》运动是怎样运作的? 五.《七七宪章》正文 六.《七七宪章》第一任发言人简历 2008/12/13 立此存照:“中国民主正义党吁请中共“外逃贪官”跟我们联系”http://cdjp.org/Articles/article.php/815
海外民运促壮大中国国内公民力量记者: 容易
海外民运洛杉矶大会 奥运之后中国未来的走向将会如何?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蒙特利公园市11号召开的中国民主运动洛杉矶大会上,王丹和杨建利两位哈佛大学博士都认为,奥运后中国公民力量逐渐上升,将会促成中国民主化。
杨建利主张强化中国公民力量 哈佛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杨建利指出,中国两千年来都在治乱当中循环,原因是中国民间没有公民力量。他认为,现在维权事件越来越多,显示公民力量已经出现且逐渐加强,奥运期间已出现人民对中共清算的趋势,奥运后中共只会继续维持专制统治。杨建利建议海外民运应联合中国内部各种维权的力量,造成突破。
天安门民运学生领袖王丹 王丹认为中国改革开放病根在于基础不平等,很多社会矛盾在经济高成长下被掩饰,现在随著经济成长回落,许多矛盾便会凸显,只有进行政治改革才能解决。 2008/12/11 《零八宪章》海外华人声援书 日前,国内300多名各界人士发佈了“零八宪章”,就中国的国事及走向作出全面的建设性宣示。 如此,则人民幸矣,民族幸矣,世界亦幸矣。 O八宪章2008年12月10日公布 零 八 宪 章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303人 于浩成(北京,法学家) (共303人) 2008/12/10 转:两人被抄家拘留12月8日晚9点之后,居住在北京的著名作家、独立中文笔会理事和前会长刘晓波博士,刚访德归来的著名宪政学者张祖桦家门前同时出现众多警察站岗。9点半钟张祖桦下楼散步,近11点回家,和刘晓波通了电话,互道警察上岗。几分钟后,11点整,警察同时涌入刘、张家,向张出示的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传讯证,对刘晓波出示的则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拘留证。 2008/12/8 在街头调查民主态度李铁: 11月29日活动情况
莲花山顶邓小平像前合照,左起:陈书伟、杨勇、李健、李铁、章星球
第一次上街调查成果 昨日在印刷厂赶印了5000份《国家改革建议书》,每本建议书均附有三份反馈表。
大剧院邓小平像前合照,左起:刘德军(维权人士、个体经营)、章星球(民主关注者、评论作者)、田宇巍、李铁、杨勇、李健(程序员)、陈书伟(手机用户维权者,法院人告诉说他起诉移动运营商案件达三百多起,现开始勇敢的开始关注民主)、贾政(公司职员)、郭永丰(职业民主追求者)
散发
转载:《国家改革建议书》征求意见《国家改革建议书》征求意见 核心内容提示: 为了人民的生存尊严、生活幸福;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为了国家的进步、文明和效率;为了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健康;为了使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成为可能;为了真相可以自由传播、腐败可以有效遏制;……。我们国家需要“反对的声音”,需要“有效监督的声音、相互竞争的声音”。 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反对的声音”不仅不是“坏家伙”,反而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有“反对的声音”、有“有效监督的声音、相互竞争的声音”,大多数老百姓在大多数时间不用去关心国家的治理,都会按照趋近于最好的方向前进。 * 有“反对的声音、有效监督的声音、相互竞争的声音”,对被反对的政党来说,也是促进其健康的最有效良方,做为一个大陆人,我们未必喜欢民进党,但如果没有民进党的存在,就没有现在的国民党,经过8年的“反省”,应该说国民党有了很大的进步。有多个可执政政党选择,利国利民利党! * 只有存在有效的反对声音,人民有选择权,才能逐步建立“政府守法”,中国过去近六十年的经验已经证明,没有“反对的声音”,只有一个世袭的执政政党,是很难有“政府守法”的,继而使社会的道德观念和法治观念沦陷。 * 如果允许“反对的声音、有效监督的声音、相互竞争的声音”,腐败就可以被有效监督;如果允许“反对的声音、有效监督的声音、相互竞争的声音”存在,新闻传播就无需再被限制,成为一个无需掩盖真相的社会,因为哪个政党都不再是国家的“命根子”,国家层面再无需政治挂帅来保护。 * 如果担心“反对的声音”会带来“乱说”的话,那就请允许“团队”——“反对党”来产生“反对的声音”,因为本着对自身长期发展负责,他们大多情况下会比个体更加负责和专业一些。当然,这仅仅是针对“乱说”之说,说明我们更加需要反对党。我们最终的诉求是任何人都可以表达他的观点和诉求,即使这个观点在另外的人看来“不正确”,这是人们最基本的权利。 * 我们应该多修“大门”、多修“大路”,避免人民无奈的选择“跳窗户”,中国共产党、胡锦涛总书记多次说到“有序发展民主”,那就请你们落实“有序”,给出有序的空间。要求落实人民表达诉求的权利和空间,公开透明的组织、协调人民非暴力、集中有序的表达诉求不应再受限或列为“非法”!民主政治保障所有人民表达诉求和意见的权利,增加社会和谐。 * 一个民主文化被极力摧毁、法治文化被极力摧毁的社会,重建民主文化、重建法治文化是有相当困难的,而且可能会经历相当的阵痛,但是如果不走这一步的话,中国百姓将永远无法尝到民主文化和法治文化给百姓和社会带来的幸福富裕、优越效率和健康发展。 对人民的敬畏、充分的民主、人们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境界,而不是我们所谓的“马克思共产主义”。 请给国家宝贵的“反对的声音”,请给人民选择权,定期平等、充分自由的选择国家管理团队,立法团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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